首页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处理 第十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处理 第十六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本章规定情形,涉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