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各专家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审核评议,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