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三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文化和旅游部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日。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