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2013年) 第八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确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调整保护区的,原则上不得调出核心区、缓冲区。 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工程建设生态风险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除国防重大建设工程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重大工程建设调整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调整。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