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