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级公益林根据生态区位和主导功能、效益,划分保护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保护等级执行《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分为三级。 引用法条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2009)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