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 4. 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 (四) 4. 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四) 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