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 4. 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 (三) 4. 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三)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