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1. 1. 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所得税。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