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2026年)
  3. 第七章

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2026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本规定直接进行鉴定。 第四十二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的文书式样,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账号和数据删除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