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五章 国家秘密确定 第二十八条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国家秘密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机关、单位派生定密应当依据所执行或者办理的已定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