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2017年) 第六章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2017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各专业机构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报牵头组织单位和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专业机构组织财务验收等所需经费,在专业机构管理工作经费中列支;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会计师事务所遴选费用、项目(课题)财务审计费用等,在牵头组织单位管理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287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 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指标 3.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专家意见 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专家组意见 5.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报告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