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专业机构在汇总、分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形成财务验收结论,并将财务验收结论下发至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