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 第十一条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 第十一条 子基金应以不低于转化基金出资额3倍的资金投资于转化成果库中科技成果的企业,其他投资方向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