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三十七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三十七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15至20人。主任委员由科学技术部部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1至2人、秘书长1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由科技、教育、经济等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行政部门领导组成。委员人选由科学技术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