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202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国家知识产权局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