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2012年) 第四章 审理与决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审理与决定 第二十六条 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构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行政赔偿请求进行审理,在行政复议决定中对赔偿请求一并作出决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0)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