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25年) 4. 6.4修改文本的提交 十八、 关于第五部分第二章第4.2.1节的修改 (一)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第4.2.1.1节修改为: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25年) (2) 4. 6.4修改文本的提交 十八、 关于第五部分第二章第4.2.1节的修改 (一)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第4.2.1.1节修改为: (2) 重缴费用的情形:如提出一次著录项目变更请求应当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200元,当事人缴纳200元后,再次缴纳了200元,当事人可以对再次缴纳的200元提出退款请求。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