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25年) (一)
(一)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节第二段修改为:
术语“动物”的定义适用本部分第一章第4.4节的规定。术语“植物”是指可以借助光合作用,以水、二氧化碳和无机盐等无机物合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来维系生存,并通常不发生移动的生物。其中所述的动物和植物可以是动物和植物的各级分类单位,如界、门、纲、目、科、属和种等。
术语“动物”的定义适用本部分第一章第4.4节的规定。术语“植物”是指可以借助光合作用,以水、二氧化碳和无机盐等无机物合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来维系生存,并通常不发生移动的生物。其中所述的动物和植物可以是动物和植物的各级分类单位,如界、门、纲、目、科、属和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