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19年) 九、
九、 第二部分第七章第5.4.2节的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5.4.2节第2段修改为:
在确定了基本检索要素之后,应该结合检索的技术领域的特点,确定这些基本检索要素中每个要素在计算机检索系统中的表达形式。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5.4.2节第3段删除。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5.4.2节第2段修改为:
在确定了基本检索要素之后,应该结合检索的技术领域的特点,确定这些基本检索要素中每个要素在计算机检索系统中的表达形式。
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5.4.2节第3段删除。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