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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39号(2017年)
  3. 二、 修改《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国专发法字〔1993〕第307号)
  4. (三) 将第二项中的“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修改为“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39号(2017年) 知识产权局

二、 修改《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国专发法字〔1993〕第307号)
(三) 将第二项中的“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修改为“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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