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39号(2017年) 二、 修改《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国专发法字〔1993〕第307号) (三) 将第二项中的“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修改为“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39号(2017年) 知识产权局 二、 修改《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国专发法字〔1993〕第307号) (三) 将第二项中的“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修改为“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22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