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四、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四、 四、 其他事项 (一)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电力监管工作的发展,逐步调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及其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三)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和国家电力公司划转的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四)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管,受其委托承担相关工作。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