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三、

三、 人员编制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为98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局级领导职数28名(含总监、首席会计师、首席工程师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