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2013年) 5. 申报地区不局限于辖区范围大小,工作要有特色、亮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 (二)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2013年) (二) 5. 申报地区不局限于辖区范围大小,工作要有特色、亮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 (二) 审核批准。 省、市、区、县自愿申报,有关地区也可按流域、区域等联合申报,编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本行政区域申报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 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