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年) (六)

(六) 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

开展环境法制、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环境管理与政策、环境经济学理论与方法、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环境规划与标准、重大国际环境问题与履约等环境战略和理论方面研究。

加强对有毒化学品污染与防治、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湖泊富营养化、赤潮预防与监控、环境容量与生态环境承载力、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监管及风险防范、农业面源污染和食品环境安全、城市大气复合型污染与控制、区域酸沉降与输送、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安全等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

开展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系统、新型环境卫星遥感应用技术、环境信息和综合决策技术、污染源排放总量自动监测技术、环境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技术、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技术、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烟气脱硫脱氮及细粒子脱除技术、湖泊水库综合治理技术、电磁和电离辐射防护技术、危险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控制技术等环境高新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的攻关。大力推进环境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深化环境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环境科研队伍和与之相适应的环境科技管理体制,培养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开展国际环境科技合作与交流,及时跟踪研究国外环境科技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