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年) 1.

1. 加强海洋环境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巡视和执法力度,防治船舶和海上油气采输、海岸工程、海洋工程污染,加强海上溢油应急处理工作和倾倒废弃物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