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年) 4.

4. 开展秸秆禁烧,促进综合利用。在机场、高速公路、重要铁路干线和高压输电线以及人口集中区禁止焚烧秸秆。大力推广秸秆还田、过腹还田、秸秆气化和其他综合利用措施,开辟工业利用秸秆新途径。发展沼气、节能灶等新能源和新型节能技术,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