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治理城市大气污染。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改善能源结构,大中城市要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人口稠密的市区逐步取消直接燃用原煤。促进西气东输沿线城市积极利用天然气。加快城市供热、供气能力建设。禁止在城市的近郊区内新建燃煤电厂和其它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企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车辆,逐步提高并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大中城市以及城市群地区要综合控制城市大气污染物的相互影响。按照生态要求进行绿化、美化、硬化,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2005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