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年) 4.

4. 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陆地国土面积的13%以上,海洋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4万平方公里;

——天然林和成熟林、过熟林的面积保持稳定,质量稳中有升;

——新的水土流失面积、“三化”草地面积和沙化土地面积的增速比2000年的增速降低60%;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