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年) 2.

2.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

“九五”期间,实施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加快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步伐。国务院批准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1996-2010)》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了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三区”保护战略构想。

国家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列入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启动了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开始实行退耕还林(草)、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禁止采集发菜,限制乱挖甘草等破坏植被行为,完成了西部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国累计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227处,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9821万公顷,占陆地国土面积的9.85%。农村环境保护开始得到重视,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批准了21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第一批3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了考核验收。启动了有机食品的认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