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2011年) (四)

(四) 加强国际交流,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部门在国际环境科技交流与合作中的引导作用,培养专业化的国际科技合作管理队伍,建立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支持环境保护科研院所与国外研究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或技术研发中心。鼓励开展环境保护领域双边、多边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加大对环境科技人才国外培训的支持力度,积极参与或组织国际学术会议及其他形式的科技交流活动。通过技术引进、革新和集成创新迅速提升我国环境科技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