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200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储备仓库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储备仓库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各级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忽视职工人身安全。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