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章 补助资金的申请及审核拨付 第十六条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六条 第五章 补助资金的申请及审核拨付 第十六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的筛选和核实工作,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重点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财务条件,确保项目的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