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条

第六条 非密成果实行目录管理制度。所有非密成果应当在纳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目录》后,方可向社会提供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