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国家局与有关部门开展合作时,涉及非密成果提供、共享等事宜的,相关牵头司室应当事先征求测绘成果管理司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