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评审与命名 第十二条 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评审与命名 第十二条 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单位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中国气象局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