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评审与命名 第十一条 中国气象学会按规范程序和标准启动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分为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两部分,申报单位通过材料评审后方可进入现场评审。 第十二条 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单位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中国气象局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公示后的名单报中国气象局和科技部审定,正式命名为国家气象科普基地。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