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立项评审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判断:

项目内容和设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

项目内容有利于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创新发展;

项目内容有利于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

项目设计坚持问题导向,有利于服务民族工作实际;

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

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及政策建议的可行性;

项目主持人的科研能力及项目组成人员结构的合理性;

具备相关科研条件和研究基础;

45周岁及以下青年学者获得立项的比例不得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