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坚持全面开放原则,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三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分为招标项目、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等类别。 第四条 国家民委成立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的统一管理。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由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和教育科技司组成,民族理论政… 第五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民委鼓励合作攻关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应用研究项目,支持对民族工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其他现实问题研究项目。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