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申请与立项 第十一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申请与立项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 项目申请人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的; 项目主持人已承担国家民委科研项目且尚未结项的。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