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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4 应急响应
  4.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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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年) 4.3.3.2

4 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3.3 Ⅱ级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 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武警森林部队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 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 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 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2) 目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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