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技术评审主要采取会议形式,必要时增加现场评审。

会议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标准样品的研制技术;

均匀性和稳定性的研究方法及结果;

定值方法及数据;

特性值的计量溯源性或特性值的可追溯性(适用时)的描述;

不确定度的评定;

包装储存条件;

需要评审的其他技术内容。

现场评审应当重点审查研制工艺和过程数据的真实性。

评审专家组对上述技术内容进行评审,采取表决方式形成评审结论。评审专家组3/4成员表决同意,方为通过。表决结果应当记入评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