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应当成立评审专家组承担国家标准样品送审材料的技术评审。评审专家组应当具有专业性和代表性。研制单位人员不得承担技术评审工作。
在技术评审中对技术指标有异议时,可安排第三方机构进行符合性测试。第三方机构应当具有相关领域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良好信誉。
评审专家和承担符合性测试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对所接触的技术资料保密。
在技术评审中对技术指标有异议时,可安排第三方机构进行符合性测试。第三方机构应当具有相关领域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良好信誉。
评审专家和承担符合性测试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对所接触的技术资料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