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承担劳动安全、机械、汽车、航空、航天、兵器、船舶、交通、铁道、民航、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纺织、纤检、节能、环保、石化、冶金、有色、建材、建设、煤炭、化学危险品等部门的国家标准的计划和国家标准的审查、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口部门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口部门和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指导及相应行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承担劳动安全、机械、汽车、航空、航天、兵器、船舶、交通、铁道、民航、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纺织、纤检、节能、环保、石化、冶金、有色、建材、建设、煤炭、化学危险品等部门的国家标准的计划和国家标准的审查、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口部门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口部门和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指导及相应行业标准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