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承担农业(包括畜牧、水产等)、水利、供销、粮食、烟草、商业、林业、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轻工、卫生、旅游、民政、体育、气象、文化、海洋、包装等部门的国家标准的计划和国家标准的审查、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口部门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口部门和行业的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及相应行业标准的备案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发展方向的指导以及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推行农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

承担农业(包括畜牧、水产等)、水利、供销、粮食、烟草、商业、林业、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轻工、卫生、旅游、民政、体育、气象、文化、海洋、包装等部门的国家标准的计划和国家标准的审查、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口部门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口部门和行业的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及相应行业标准的备案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发展方向的指导以及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推行农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