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参与起草、修订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承担标准化政策研究和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负责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编制、实施和国家标准统一编号、登记、发布工作;承办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事务,以及专家的聘用等工作;负责标准化统计工作和信息数据库的开发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备案工作;承办标准样品的计划、协调、审批和管理工作。
参与起草、修订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承担标准化政策研究和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负责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编制、实施和国家标准统一编号、登记、发布工作;承办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事务,以及专家的聘用等工作;负责标准化统计工作和信息数据库的开发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备案工作;承办标准样品的计划、协调、审批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