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局办公室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制定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制度;
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组织行政许可听证;
汇总分析行政许可数据信息;
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提供行政许可实施法律咨询;
指导地方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制定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制度;
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组织行政许可听证;
汇总分析行政许可数据信息;
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提供行政许可实施法律咨询;
指导地方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