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布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名单。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异议的受理与调查,调查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