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九条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采取邀请招标形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书应载明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