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一、 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 (六)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六) 一、 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 (六) 将第九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禁止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个人设置、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