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六)

(六) 将第九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禁止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个人设置、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